新疆今年全面消除中小学校危房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2-07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本报讯(记者 蒋夫尔)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决定今年投入6.6亿元专项资金全面消除中小学校舍危房,彻底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。该项改造工程将于今年7月底前全面竣工。截至目前,新疆现存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危房66.3万平方米。

  按照新疆的统一部署,各地消除中小学危房实行党政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并严格规定专项资金不允许用于还账,项目建设只能用于义务教育阶段,不得用于高中阶段的学校建设。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,本着“牢固、实用、够用、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”的原则,确保新建校舍满足抗震防灾要求。

  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,新疆执行工程质量“问责制”、工程承建单位准入制度,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,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工程公告牌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杜绝豆腐渣工程、举债建设的工程,并由自治区教育厅、财政厅组成项目审核组,采取项目县市自述建校理由、专家提出建议、双方共同评议的办法,对各县(市)编制并经地(州)初审的项目建设规划进行详细审核。

  目前,新疆已分批下达了土建计划,并要求各地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,提前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。同时逐个确定项目的开工、竣工日期,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,确保工程项目在7月底全面竣工。凡是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,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。